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检测认证、欧盟CE认证、化学检测、可靠性检测、FCC认证、质检报告、RoHS认证
欧洲REACH法规办理所需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09

欧洲REACH法规办理所需条件,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w/w),则必须: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且往往是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可被确定为高关注物质(SVHC)。如果一种物质被定义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物质清单中,最终列入授权清单(附件XIV)。

欧洲REACH法规办理所需条件

根据REACH附件17的规定,含有禁用成分的商品不得投放市场,商家应确保所销售的商品中不包含任何被禁用的成分。明确规定的含量限制:在REACH附件17中,对部分限制物质的浓度有明确的规定,商家必须确保销售的商品中的特定化学成分不超过REACH附录17中规定的浓度。

需要注意的是,REACH认证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化学测试和评估等环节。企业在进行REACH认证时,需要确保产品中的化学物质符合要求,并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报告。如果您的产品想要出口欧盟等国,就要注重材料的安全环保,并依照欧盟国家的REACH测试办理测试报告,将使您的产品在市场中很有竞争力。

欧洲REACH法规办理所需条件,东莞帝恩检测机构拥有1200员工的团队,在全国各地都有办事处,提供各类产品检测认证服务、计量检测、校准检测等服务,帝恩检测12年行业经验,拥有CMA、CNAS授权资质,专业人办专业事,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检测认证保障!

如何申请办理RoHS测试

展开全文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