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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高度关注物质reach法规第242项物质清单
发布时间:2024-11-26
欧盟高度关注物质reach法规第242项物质清单

帝恩检测总部位于东莞,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东莞市计量协会副会长单位、东莞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会员单位。实验室配备品牌的先进测量仪器设备,聘请了多名专家作为顾问,拥有雄厚的项目研发力量及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全国设有 80余家办事处,可快速响应各行各业的计量检测需求,为客户提供近距离、便捷、优质的专业服务。

为了确保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性,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不断更新其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以加强对有害化学物质的监管。2024年11月,ECHA正式公布了第32批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物质已增加至242项。
欧盟高度关注物质reach法规第242项物质清单
SVHC,全称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关注物质,是欧盟REACH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物质因其特定的危险特性而引起了人类的高度关注。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高关注物质主要包括致癌、致突变或具有生殖毒性的1A或1B物质(CMR 1A类或1B类物质),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P物质),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vPvB物质),以及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对人类或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物质。

对于含有SVHC物质的产品,企业需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SVHC通信信息的责任‌:根据REACH第33条,当产品中的SVHC物质含量超过0.1%(w/w)时,企业需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并在必要时提供其他相关信息。
‌向ECHA通报‌:对于在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中的SVHC,如果单种SVHC在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需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向ECHA的通报义务。对于之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同样需在其被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检查产品是否含有REACH限用物质清单中的任何物质‌:除了SVHC外,企业还需检查其产品是否含有REACH限用物质清单中的其他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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